共享电动自行车中标公告被撤销博鱼体育中标企业仍运营!贺州城管回应→
栏目: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:2023-05-14
 新闻热线月,因在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遴选过程中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,贺州市城市管理局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约谈,之后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撤销遴选结果。然而,半年多来,在当地运营的仍是此前中标的3家企业,其他企业则被要求退出市场,这一现象再次引发质疑。  2022年7月8日,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在网上发布公告,对贺州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公开遴选,  。某共享(电)单车品牌广西区域工作人员

  新闻热线月,因在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遴选过程中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,贺州市城市管理局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约谈,之后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撤销遴选结果。然而,半年多来,在当地运营的仍是此前中标的3家企业,其他企业则被要求退出市场,这一现象再次引发质疑。

  2022年7月8日,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在网上发布公告,对贺州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公开遴选,

  。某共享(电)单车品牌广西区域工作人员王军(化名)看到公告后,迅速准备了相关材料并报名,“运营期限3年,吸引了10多家企业参加遴选”。▲目前,贺州城区内有3家共享电动自行车在运营。

  没过多久,去年10月8日,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当地媒体刊登《关于撤销共享电动自行车相关文件的公告》,

  将此前的遴选公告及成交公告撤销,并表示将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和相关文件要求,开展好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引入和管理工作。一名业内人士透露,撤销公告源于共享单车企业的举报。▲去年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《关于撤销共享电动自行车相关文件的公告》。

  认定贺州市城市管理局违反了反垄断法,约谈了对方有关负责人,“他们登报撤销公告后,该案已办结,目前暂未收到新的投诉”。遴选中标企业获准运营

  王军告诉记者,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刊登公告后,未中标的企业以为部门将重新制定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准入政策。不料,去年10月中旬开始,城管部门却通知企业自行清理运营车辆,并出动执法人员对路面上的车辆进行暂扣。

  王军说,他通过相关渠道获悉,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准入施行了备案制,中标的企业都接到了通知前去备案,因此能够重新回归市场。对此,不少未中标的企业质疑该局“做表面文章,假意整改”,再次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。去年11月,尽管王军所在的企业未接到通知,他还是主动向城管部门提交了备案申请,“让我回去等通知,之后就一直没有下文了。”今年4月下旬,他再次前往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咨询是否有新的准入方式,对方也未给予明确答复。

  在登报撤销中标公告等文件后,为何只有中标的3家企业在运营?4月25日下午,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及市容环境管理科负责人介绍,此前根据有关规划,贺州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运营配额总量为1.3万辆,但企业不断增加车辆投放量,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较大挑战。对此,有关部门多次联合整治,但收效甚微。为改变这种现状,该局借鉴周边先行地区的成功经验,草拟了《贺州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市场准入遴选实施方案》,于去年6月经上级审议通过后,按照有关程序规定,组织开展了此次遴选工作,“遴选存在一定瑕疵,后来就暂停了,目前还在调整新的遴选方案”。

  上述两名负责人表示,此次遴选暂停后,经领导开会认为,贺州市主城区城市空间有限,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运营配额总量要控制在6000辆以内。因此,该局要求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清理运营车辆,暂扣了部分乱停乱放车辆,并作了相应处罚。对于“悄悄通知中标企业前去备案”的质疑,两人称“企业应该都通知了,但没人来递交材料。”

  明面上登报撤销,背地里又默许经营,贺州城管部门这套“暗渡陈仓”的把戏,既糊弄不了公众,又给自己的公信力减了分博鱼体育,实则“赔了夫人又折兵”。

  很显然,贺州市城市管理局“择优选择3家入围资格运营企业”,并“限定”3年的运营期限,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,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。在被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撤销有关公告后,其表面撤销有关遴选公告,私底下并未停止入选的3家企业的运营权,还要求未中标企业退出当地市场,否则予以处罚。这种“护犊子”看似爱商护商,实则破坏了地方政府积极创建的营商环境,让其他外来投资企业望而却步,实在是“护了几家害了大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