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鱼体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单车)头盔佩戴工作的通告
栏目: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:2023-06-01
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,提升摩托车、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,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规定,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市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单车)头盔佩戴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  一、在全市行政区域内、倡导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单车)人员要规范佩戴头盔,严格遵守交通法规。严禁不规范佩

 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,提升摩托车、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,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规定,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市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单车)头盔佩戴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  一、在全市行政区域内、倡导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单车)人员要规范佩戴头盔,严格遵守交通法规。严禁不规范佩戴头盔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单车)上道路行驶;严禁未满16周岁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单车);严禁未满18周岁人员驾驶摩托车。

  二、各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要加强内部管理监督,教育引导所属干部职工做好示范引领,规范佩戴头盔,全面营造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。

  三、各镇(村委会)、街道(社区)、要将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行动纳入安全管理,落实属地责任,强化村社卡口、小区门口的检查劝导,提醒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人员规范佩戴头盔。

  四、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外卖、快递、运输、建筑、市场、保洁等行业和企业的安全教育管理,落实监督责任,确保佩戴安全头盔全覆盖。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,对配备的安全头盔,定期做好维护、清洗和消毒消杀,让市民放心佩戴。

  五、教育部门要加强师生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单车)规范佩戴头盔的源头监控和宣传教育,通过“小手拉大手”的方式,有效杜绝学生及家长不佩戴头盔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单车)的交通违法行为。

  六、对不规范佩戴头盔、违法载人、逆向行驶、不靠右行驶、相互追逐等交通违法行为,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行纠正、教育或处罚,驾乘人员为党员或公职人员的,将通报其所在单位。

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,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博鱼体育。

  原标题: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单车)头盔佩戴工作的通告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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